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2019年5月修订)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集体包括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
2.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按专业、按年级评比。
二、评选标准
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及《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的相应评选细则进行。
三、评选名额
优良学风班:3个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10名
优良学风示范班:1个(从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中选拔)
四、评选程序
1、班级、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1月1日前上交辅导员处。
2、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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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