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改教研项目申报的通知(转)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教师及管理工作者投身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系列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及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现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坚持立德树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2.加强内涵建设。助力“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发挥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的示范作用,将培养“高水平电力人才”落实到研究生教学、科研、创新实践的全过程、全领域。
3.推进课程思政育人。深入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并将其贯穿到各门课程教学中,使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程建设
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研究生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思政及思政课程建设、案例教学建设、教材建设。
基本要求:
(1)申请对象:应具备教授职称或具有学术带头人潜质的副教授职称。
(2)建设周期: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和案例教学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教材建设期2年。
(3)资助费用: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建设和案例教学建设:硕士课程1.5万元/项,博士课程2万元/项);教材建设3万/年(分两次下拨)。
(4)凡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课程简介、全部课件、习题、教材及参考书、教学录像视频上传至校园网的研究生院网站慕课平台。
1.课程思政及思政课程建设
(1)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通开通讲的必修课程。本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
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课程思政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激发学生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2)成果要求:设计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要体现政治认同、家国情怀、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职业伦理等内容;教学案例集包含3-5个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3-5个体现“课程思政”的微视频(每个约10分钟)。
(3)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2-3项。
2.案例教学建设
(1)案例建设范围包括我校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
案例涉及个人隐私或企业秘密时,须经当事人或企业确认同意,须隐去个人、企业以及有关项目名称等内容。案例应该能够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2)成果要求:案例教学课程须在教学大纲、全部课件、教学视频等资料中体现专业学位实践特色,且提交公开出版的教材或教学案例集文案(覆盖的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不少于180分钟的课堂教学视频录像。
(3)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1-2项。
3.教材建设
(1)研究生教材建设内容主要以一级学科为基础,并为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确定的通用性强的专业课程教材。
所申报教材应与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匹配,至少有2年的开课周期。
(2)教材内容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一般要求字数至少10万字。
(3)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1-2项。
(二)教研教改
1. 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可参考下列内容:
(1)研究生思想道德教育与综合素质教育;
(2)结合学科评估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
(3)研究生课程思政及科研实践思政育人的改革与探索;
(4)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
(5)科教融合、产学结合的研究生工作站培养模式;
(6)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7)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8)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
(9)研究生创新培养激励机制;
(10)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2. 建设周期:教研教改项目建设期均为一年。
3. 资助费用:1.5万/年。
4. 成果要求:研究成果具有实用性和可推广性,鼓励制定相关条例或制度。
5. 各二级学院(部)可推荐1-2项。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申报书》,一式三份,材料报所在各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长远和系统规划,审核申报课程是否属于本各二级学院(部)培养方案课程,非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予受理。二级学院接收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并于4月19日前提交推荐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其中电子版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后发送至邮箱752564097@qq.com,纸质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学校审核、评审。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立项并予以资助。
四、项目管理
1.各项目执行依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经费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按照“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管理。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的学期检查和中期自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和是否进一步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3.研究生院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于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后续滚动支持;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可延期一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的,或无正当理由按期不结题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相关项目。
2021年4月9日
原通知链接:https://yjsc.shiep.edu.cn/54/ab/c949a21828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