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院团支部2021年 “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的通知
我院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三力一度”工作布局,坚持“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推动新时代基层团建高质量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团支部建设,激发全院学生团支部凝心聚力、争先创优、锐意进取,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按照校团委部署,继续在我院开展校级基层团组织“争红旗、创特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各团支部均可申报创建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五四特色团组织”(注:毕业年级团支部不参与申报)。
2.申报创建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团支部需在2020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特色团组织”称号;其中2019级在2020年获得校级“活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也可择优推荐直接创建。
3. 申报创建校级“五四特色团组织”的团支部需在2021年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称号。
4. 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兵”不另行申报,直接从当年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中产生。
5. 两年内获得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兵”、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或校级“五四特色团组织”称号的团组织不再参加同类创建单位申报。
6. 所有参加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 “五四特色团组织”的单位,须申报一项团建布点试验课题,并在创建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团建布点试验参考课题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团支部,可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填好申报表(附件2),附上布点试验课题计划(附件1),于2021年5月29日结束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各团支部应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提出目标明确、富有创新、举措有力、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力争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
二、创建工作
1.2021年6月,校团委审核、确认创建单位名单,在校园网上公布。同时,在网上公布监督电话和联系人,使争创单位接受全校团员青年的监督。
2. 2021年6月-2022年4月,开展创建活动。确定为创建单位的团组织,结合布点试验课题,按照创建的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计划,加强组织建设,丰富活动载体,推进机制创新,有效整合资源,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并认真填写《团委(团支部)工作手册》。
3.开展互评互访。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全校“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支部进行分组,确定各组的召集单位和联络员,组织开展互访互评活动,阶段性总结创建工作,交流创建心得;无故不参加互访互评的创建单位视为退出创建。
4.开展抽查监督工作。校团委组织部将会按照相关标准组织设立抽查监督小组,对创建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给出评分。
5.学院团委将于2022年4月对各自所属的创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1. 各团支部要在通过争创“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五四特色团组织”,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团建创新。
2. 各团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总体部署,精心设计,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此项作为团支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 注重发挥团支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结合布点课题开展创新研究,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共青团bwin必赢委员会
2021年5月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争红创特“布点试验课题参考方向.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组织”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