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20级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通知(转)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贯彻沪教委规2020[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规定》,按照研究生管理工作安排,现进行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范围
我校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课程成绩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评选前一年有违规违纪行为者;
2.未完成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学分者;
3.必修课程有补考者;
4.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6.本学年度逾期不注册者。
三、名额比例分配
等级 | 硕士 | 博士 |
一等奖 | 20% | 10% |
二等奖 | 30% | 20% |
三等奖 | 40% | 70% |
四、时间安排
6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报送
6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公示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