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2019年5月修订)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集体包括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

2.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按专业、按年级评比。

二、评选标准

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及《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的相应评选细则进行。

三、评选名额

优良学风班:2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7

优良学风示范班:1个(从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中选拔)

四、评选程序

1、班级、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示范班”申请表》(见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3),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22日前上交辅导员处。同时,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10月22日之前通过学生事务及管理系统http://estudent.shiep.edu.cn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 “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示范班”申请表.docx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x

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2020年7月修订).docx

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2019年5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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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