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经过个人申请,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班级民主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和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研究生)公示于环化大楼A楼203团学之家外公告栏中。
公示期:10月19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各辅导员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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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