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及奖励的通知
关于统计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及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我校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日开始启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科研项目工作量统计
科研项目工作量积分分配表由科研处于12月13日起陆续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办公室,并于12月17日前集中交至科研处。
二、“三大检索”等工作量统计
“三大检索”等检索结果以科研处收到的检索结果为准,相关数据认领工作另行通知。
三、出版学术著作工作量及奖励统计
2021年度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包括教材),经所在院部认定,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统一向科研处上报著作原件1部和《上海电力大学学术著作认定表》纸质盖章原件1份(附件1)。(机关教师根据所属学科将申请表提交到相应的院部)
科研处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上海电力大学学术著作工作量分配表和奖励分配单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于12月17日前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四、获奖成果工作量及奖励统计
获奖教师于12月7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交到科研处后,获奖成果工作量积分分配表和奖励分配表由科研处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五、科技论文工作量统计
1.登陆管理系统(http://kyxt.shiep.edu.cn/)后点击左边栏的“科研成果”->“论文成果”,进入论文成果库,点击右上方的“新增”,即可添加论文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
注意:SCIE、SSCI、CSSCI来源期刊请选择“检索期刊库”,查询后录入;EI来源期刊选择“直接录入”,并提供书面证明。北大核心期刊请选择“2020北大核心”,否则按一般刊物计分。
2.论文信息提交完毕后,作者还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材料右上角标明科研管理系统生成的论文编号、并将作者、署名单位、ISSN号用记号笔标出)到相关部门,等待审核。
3.科技论文发表时间必须为2021年度。
4.论文数据在线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10:00。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12月15日前交到科研处,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
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信息填写须完整准确,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刊号页)、目录、论文首页、作者介绍页。
(2)各二级学院(系、部)的教工向本院(系、部)科研秘书提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由科研秘书校对,审核通过后汇总复印件上报科研处。
(3)其他部门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科研处校对、审核。
(4)教工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论文审核状态:
“学院通过”:各二级学院(系、部)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研处审核;
“学校通过”:科研处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退回”:科研处已审核但不符合要求,须修改后重新提交;
“不通过”:科研处已审核,确定不能纳入本年度论文统计。
5.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工(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未署名我校为第一单位的,需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6.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工所指导的研究生,由该教工登陆添加论文信息,在备注中加以说明,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
7. 中文期刊名称、SCI、SSCI、CSSCI来源期刊必须从系统中选取,若系统中没有,请向科研秘书反映。
六、标准奖励统计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的规定,符合第五章第十一条规定的成果,教职工将正式出版的标准原件交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填写附件2标准登记表,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月7日前将原件交科研处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金雯雯老师OA邮箱 ,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上海电力大学学术标准奖励分配单发放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由科研秘书转发给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写完毕后再交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由科研秘书集中交至科研处。
七、理论文章和决策咨询报告与智库专报奖励统计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补充意见的规定,符合第四章第八条规定的成果,教职工将正式出发表的理论文章和决策咨询报告与智库专报的证明材料交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填写附件3、附件4,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将证明材料交科研处,电子版登记表发送到金雯雯老师OA邮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计算奖励。
请各部门及全校教工积极配合。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项目管理科 钟丽莎 ;
科技成果:科研成果科 金雯雯。
材料送交地址:杨浦校区行政中心805室;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2室
附件:
科研处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