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2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并推荐,由市教委统一提名。请各高校对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成果质量,控制推荐数量。
二、推荐及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分类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科研处统一发放。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高校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各高校可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陆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通用项目。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公示
1.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相应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期为于2022年4月25-29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应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情况须在在线填报截止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应提交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备查,无需上传。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6:00,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逾时不予受理。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按照保密要求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提名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2份(见附件2);纸质提名书4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见附件3,选填)。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
2.专用项目由各高校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2份。其中,涉及到涉密信息的内容必须进行脱密处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0:00。
四、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本学院(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并请注意时间节点:拟申报项目需在4月6日17:00前将《2022年度教育部奖项目汇总表(附件2、3)》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并请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到:jinww07@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雯雯;联系电话:18116345960
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
附件: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科信厅函12号文附件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