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总体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2012~2013 学年第二学期已临近期中阶段,现将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考核安排通知如下,请涉及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各院部做好相关工作。
1、研究生课程状况及拟考核形式统计。
按本学期初有关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在提交课程进度表时,同时提交课程考核形式,即非笔试考核应填写并递交我校“研究生课程非笔试课程考核方案申请表”,请各院部统计、落实课程考核形式——笔试考试或非笔试考查,并将统计结果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2、研究生课程考核的总体安排。
根据各课程上课周次,初步时间安排如下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序号 课程周次 考核周次 备 注
1 1~9 周 第10~11 周
2 1~18 周 第19~20 周
① 非笔试考查科目,学生必须在课程结束一周时间内递交考核材料,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组织必要的答辩环节,并给予评分;
② 笔试考试科目,应在课程结束前两周,按要求完成样卷两份(A、B 卷),按统一布置组织完成考试。
3、请各院系安排做好以下考务工作:
(1)请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委员会的各位领导,具体落实相关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教务人员(秘书),全面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教务及考试环节;
(2)考试科目样卷格式请参考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的电子文档,提前两周(按课程结束周次计算)收齐样卷,交研究生处统一印刷考卷;
(3)请根据考试的具体安排,落实考试科目的监考教师并通知到人(应由我校教师担任),将总名单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监考考务 费(校内薪资平台输入,直接入卡);
(4)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课程的考场,请各监考教师根据统一安排,及时到位并按我校考场规则实施监考;
(5)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给出总评成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成绩、打印成绩单,并最终向院系部 门提交案卷材料,包括:
① 确认已在网上完成成绩登录,保存并递交;
② 纸质课程成绩单,本人及主管领导签字(院系盖章),一式两份;
③ 试卷或考核材料,以研究生课程试卷袋封装;
④ 研究生课程教学手册,应填注相关日常教学信息。
(6)研究生课程考核材料将留存在院系,至少保留五年,成绩单一份院系留存,一份汇总到研究生处。
请各院系领导认真落实督促,全面完成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考核工作!
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
2013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