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要求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cutech.edu.cn,在“中心工作动态”中,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并下载相关资料。

三、申报流程

201868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推荐号和校验码请与科研处联系。

四、申报时间

2018710日前,请将推荐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jiayuan1103@126.com),学校将根据要求进行公示。

2018720日前,请将纸质版推荐书准备4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上交至科研处409室。

五、注意事项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参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7、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8、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朱佳媛

联系电话:35303810

 

科研处

2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