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评选2023-2024学年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及优秀志愿者项目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我校学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标兵以及优秀志愿者项目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选内容
1. 校优秀志愿者
2. 校优秀志愿者标兵
3. 校优秀志愿者项目
二、 评选对象
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标兵:全体在校非新生班学生(包含研究生),且正式注册、在服务期内的在校学生志愿者,另本学期注册的志愿者不纳入评比范围。(注:此次评选对象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学生)
优秀志愿者项目: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 评选条件及步骤
(一) 优秀志愿者
(1)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40小时(在本学年内有3次及以上的志愿者活动记录,参加2024年进博会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
(3) 在本学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4)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二) 优秀志愿者标兵
(1) 曾获得过“优秀志愿者”称号;
(2)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者(即在本学年中有5次及以上的志愿者活动记录;参加2024年进博会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在志愿者活动中有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对志愿者服务有突出贡献者;
(4) 在本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者不予评定;
(5) 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院和团内处分者不予评定。
四、 申报要求
2、 需提交一份个人先进事迹(不少于500字);
3、 需提交相关志愿活动的官方证明材料(截图或图片,如志愿汇APP,志愿者记录本,志愿者活动报名表,活动照片等),且材料有效期是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注:包括2024年迎新及进博会志愿活动);
4、 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班级-学号-姓名-申报项目”的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uanhuazfb@163.com 。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6日18:00前
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2023-2024学年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doc